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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机构名称: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龙陵县龙山镇远征路25号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875-3031868,0875-6121648(传真)



  •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 内设股室

(一)研究和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意见方案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工作。

(二)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方案。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农业招商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县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负责饲草饲料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龙陵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负责各级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负责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利用,参与违法用农地查处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龙陵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药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龙陵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和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会同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