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上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并提出全县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规模化发展、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农民增收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组织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
起草粮食作物、油料作物发展规划。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负责发展节水农业和种植业保险有关工作。负责热区经济作物区域规划、基地建设、重大技术推广。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农机作业技术规范。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机作业安全。组织对各类农业机械产品开展调查。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种植业类农业保险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指导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