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指导和协调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双随机、一公开”,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负责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县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派驻政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