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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龙陵县民政局

机构名称:龙陵县民政局

单位负责人:尹世晓

办公地址:龙陵县龙山镇赧场社区滨河路1号

办公室电话:0875—6121058 传真:0875-6122571

婚姻登记窗口电话:0875—3126790;社会救助电话:0875—6121062

电子邮箱:llxmzj2026@126.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00—11:30 14:30—17:30)

官方网站:http://www.longling.gov.cn/



  •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 内设股室

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按照规定权限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具体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申报工作。

(五)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指导乡镇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负责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和管理、经营性公墓的审核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负责辖区内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殡葬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龙陵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

(九)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执行,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