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提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和信息交流工作。负责落实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助老领域标准、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协调推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融合发展。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儿童福利工作。负责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