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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民政局

区划地名、社会事务和社管慈善股

1.负责区划地名工作。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工作。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和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与邻县之间的边界勘定及界务管理工作,指导调处乡镇之间的边界争议,指导、督促乡镇边界勘定工作。负责全县的地名管理工作,指导乡镇的地名命名、更名等管理工作。负责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推行标准地名,负责地名档案管理。

2.负责社会事务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执行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做好婚姻登记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辖区内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殡葬法律法规的行为。

3.负责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办法。负责权限内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有关工作及日常管理。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许可。负责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前置审查事项。负责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督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

4.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福利彩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