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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动态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四抓”管好用活医保基金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4日 15:42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一是抓政策宣传,加大医保扶贫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国家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以及各级医保扶贫方面相关的政策、文件、讲话精神,突出建档立卡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边缘户等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发布信息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利用医疗、医药机构向患者宣传,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入户宣讲等方式,加大医保政策惠及群众的宣传力度,使医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抓基金征管,确保医保资金安全运行。坚持以基金收支预算管理为前提、以在线即时结算为基础、以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为目标,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总额控制、按月结算、年终清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结算办法。研究制定年度总额控制方案,分配各定点医疗机构控制指标,并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保范围协议管理,充分利用智能系统,加强对医疗机构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药品费用额检查化验费、出院病人返住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等指标的监测,加强对转诊病人、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正确引导医疗机构开展控费管理,杜绝因为总控管理出现拒收、推诿病人情况,确保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确保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使用效率得到发挥。三是抓智能管理,加快信息化系统建设。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原则,建立县医保经办机构网络互通,信息共享,连接乡镇及其所属村(社区)的服务平台、医疗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网络服务体系。推行“互联网+医保”服务,推进医保智能审核网络实时监控等功能,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合理诊疗、合理用药,逐步实现参保网上缴费、就医结算、待遇联网支付等。四是抓监督处罚,规范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对全县17所医疗机构、120个村卫生室和99个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通过定期不定期督查,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等单位或个人违反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定,骗取、截留或者挪用基本医保基金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加责任人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