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陵县市场监管局及时办结了一起消费者投诉案件,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投诉案件涉及消费者在某商店购买到过期食品,在与商家协商未果后,消费者通过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接到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响应,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商家进行调查。经核实,消费者反映问题属实,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商家退款并赔偿消费者损失。此外,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商家店内存在7类过期食品及部分临期食品,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对公众健康构成潜在威胁。执法人员对商家进行了警示教育,要求其严格落实商品质量管控措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执法人员依法对过期食品进行扣押,并向商家送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现场制作笔录,确保执法程序规范。
2025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共接到12315、12345、来人来信等消费者投诉举报177件,已办结1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78万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