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
县农业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9日 08:44 浏览:[] 作者:朱玉艳 来源: 龙陵县农业局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近日,县农业局传达学习了《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龙办发〔2018〕62号)文件精神并做了相关要求。

持续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农业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要求,稳中求进、持续推进纠治“四风”工作,以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县农业局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自觉向习近平总书记对标看齐、向党中央对标看齐,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坚持以上率下抓落实。县农业局各级负责人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头雁效应”;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四风”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敢抓敢管、长抓长管,管出习惯、化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