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
县农业局强化廉洁纪律 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7日 08:57 浏览:[] 作者:朱玉艳 来源: 龙陵县农业局 打印

近日,县农业局以周一学习为契机传达了《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4起违反廉洁纪律典型案件的通报》,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志恒就相关廉洁纪律进一步做了要求。

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县农业局党员干部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县农业局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放在首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到及时发现、提醒和处理。

做到廉洁从政,崇廉拒腐。县农业局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务;不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坚决做到慎始慎独慎微,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