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龙陵县兴农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张新龙
联系电话:0875-6129850
电子邮件:llxzhzfj@163.com
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或督促落实;统筹推进与其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综合执法队伍联动配合,形成权责明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权威高效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二)负责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及县人民政府指定和确定的行政执法权,承担依法受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办理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占道施工、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等审批工作。负责办理门头招牌、临时占用人行道等备案工作。
(四)负责对县城建成区内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
(五)组织起草有关地方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处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内相关的信访、投诉、申诉、调解等工作。
(六)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
(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