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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办理县城建成区内特殊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在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自建设专用道路、管线与公用设施连接,依附于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占用、挖掘道路,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等审批工作。负责办理门头招牌、自拌混凝土、建筑材料(含渣土)运输、临时占用人行道及店铺占道活动等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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