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位于云南西部边陲,地处高黎贡山南麓的怒江、龙川江之间,有国土面积2884平方公里,国境线长19.71公里,全县辖5镇5乡、121个村(社区),户籍总人口30.6万人,有1个民族乡,7个民族村,5个沿边行政村,38个沿边自然村。
近年来,龙陵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引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建设,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社会基础。
示范带动建家园。为推动“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项目的落实,龙陵县把“十百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2013年以来共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876.5万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项目96个,建成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8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4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在“十百千万”工程项目建设中,按照“率先发展、全面小康”“精准脱贫、跨越发展”和“突出特色、融合发展”三种类型,精准施策、协力推进,坚持从选点规划着力,突出不同类型示范点的特色和亮点;从实施项目着力,注重示范点污水治理、道路硬化、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民族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从发展产业着力,扶持示范点群众因地因户选好产业发展,实现增收;从整合资源着力,鼓励和支持项目建设村整合其他资金合力共建,集中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诸多切身利益问题,着力补齐和提升示范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全面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美好愿景。
统筹兼顾促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涉农资金整合和资金投向要求,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力促示范工程项目建设与之“双融合、双促进”,项目资金全部投入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因地制宜,优先安排边境地区产业道路建设、特色村寨建设、人畜饮水、特色民居保护等工程;优先实施美丽宜居乡村、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等特色项目,有效改善了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提高了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水平,为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全县和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努力。
党建引领聚人心。“十百千万”工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促民族团结进步的作用,基层党组织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一道建设示范点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示范点建设全过程,注重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聚焦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建立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广泛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民族团结主题活动,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把党的声音传到村村寨寨、家家户户,引导各族群众永远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唱响“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主旋律。
在“十百千万”工程建设中,龙陵县打造了一大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奠定基础。截至目前年底,在已完成建设的工程示范点中,共有10个乡(镇)、40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市、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各族群众从示范点项目建设实实在在的实惠中,从身边的新发展新变化新生活中,切实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亲切关怀、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效、民主管理更加有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十百千万”工程成为改善民生、凝聚共识的“人心工程”,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和维护边疆繁荣稳定的责任感、使命感。下一步,龙陵县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文件精神。全力抓好第四轮“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争取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项目;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努力践行“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等工作要求,认真总结提炼,示范引领带动,继续培育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助推全县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