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十年,也是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干部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推动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的十年。
这十年,是龙陵民主法治齐头并进的十年。我们牢固树立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边疆繁荣稳定的良好局面持续巩固。
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有为,县政协协商在基层扎实有效,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筑牢,群团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团结奋进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法治龙陵建设不断深化,公民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信访维稳机制逐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加强,矛盾纠纷“三级三次”调处成效显著,连续4年获评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平安龙陵建设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成效明显,扫黑除恶从专项斗争转向常态化开展,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严厉打击,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8年排名全省前10位。
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成效明显,突出边境、民族、抗战、侨乡等特色,全力推进“十百千万”工程、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木城彝族傈僳族乡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郭玉琴同志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省级验收并得到国家民委充分肯定,全县各族人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汇聚起团结奋进强大力量。
强边固防扎实有力,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边防”“五级段长制”,强化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健全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强边固防机制,推动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