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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信访工作
以“学用守护”四字诀 扎实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9日 16:36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2026年是《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四周年,龙陵县信访局以“学”“用”“守”“护”四字决,扎实贯彻落实《条例》,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深“学”悟透,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一线宣讲等形式,吃透《条例》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与流程规范,明晰信访工作职责、办理流程、工作准则,做到全员熟知条文、吃透政策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部署上来。

善“用”践行,抓实履职实效。立足工作实际活用《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信访事项登记、受理、分流、调处、回复全流程,紧盯群众急难愁盼信访诉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精准高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以《条例》指导实践、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2026年以来,共受理群众诉求92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100%。

严“守”规矩,恪守工作底线。守信访工作纪律与《条例》硬性规定,坚守依法依规办事底线,规范信访接待处置行为,严守信访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答复标准,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处置等问题,严守群众信访信息保密纪律,秉公处事、公正处置各类信访问题,树立清廉务实信访工作作风。

同心共“护”,营造良好氛围。主动宣传普及《条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依法信访理念,理性有序表达诉求,自觉抵制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干群同向发力,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信访秩序,夯实基层信访稳定根基,以法治力量护航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