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县2021年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市场监管工作,龙陵县市场监管局自2021年1月22日至3月22日,在辖区内开展2021年市场监管“云安行动”。
开展市场监管疫情防控专项行动。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仓区库存管理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云智溯”平台管理,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的市场销售管控。开展冷链食品全覆盖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89人次,检查农贸(集贸市场)39个次,检查水产品市场商场(交易区、专柜)10个次,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97户次,检查经营者落实“一票三证”(云智溯赋码、冷链食品出入境检疫检验合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冷链食品业经消毒证明)519户次,检查冷库17个次。
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加强节日重点食品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534户次,检查销售环节228户次,社会餐饮服务环节208户次,学校食堂96户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2个次。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区域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共开展小作坊检查113户次、小摊贩监管106户次。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区域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共检查小作坊113户次、小摊贩监管106户次,检查特殊食品经营主体56户次。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7件,案值2.5万元,罚没金额5.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1万元。
开展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开展药械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加强零售环节监管,共检查药械经营企业86户次;加强使用环节监管,共检查药械使用单位24家次;加强特殊管理药品、冷藏药品的监管,共检查特殊管理药品18批次,冷藏药品9批次。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疫苗储存运输质量安全监管,共检查县疾控中心1家次,疫苗接种单位13家次,检查疫苗12批次,新冠病毒疫苗5批次。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开展液化石油气瓶供应站检查,共对县城区5户液化石油气瓶供应站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气瓶87支,检查中,未发现安全隐患。开展起重机械和场(厂)类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共检查起重机械使用单位6户,检查特种设备9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发现安全隐患1条,消除安全隐患1条;共检查场(厂)类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8户,检查叉车13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份,发现安全隐患24条,消除安全隐患20条。
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20户零售经营户、1户批发企业进行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违规生产销售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和完善产品购销台账。开展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全县共有液化石油气销售门店13户,督促企业向上级供货商索取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完善相关台账记录,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危化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全县共有生产危化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1户,销售危化品企业28户,督促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和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巡查。严格依法办理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案件,对移交处理的1起省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案件依法进行查处,没收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20件,罚没金额4.72万元。
开展春节及两会期间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行为行动,共检查仓库、冷冻库15个次,检查超市、农贸批发市场48个次,检查各类经营户487户次,检查冻品经营户55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起,案值1.49万元,罚没金额0.36万元,其中,查处无中文标签的进口物品案件3件,查扣进口洋酒354瓶、进口饮料160件。开展价格巡查和监管行动,共检查经营户83户次,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经营户125户次,检查医疗机构2家,检查住宿业、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景点等35户次。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监测行动,强化“线上”“线下”全面监测排查,共检查电商平台2户,企业网站网店24户次,检查平台入驻经营主体35户次,检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酒店等25个,网上监测商品信息78条次;加强网络交易平台日常监管,共检查第三方交易平台2户,经营户380户次,与47户网店签订守信承诺书。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行动,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8件,办结8件,办结率100%,争议金额0.8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2万元;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共检查市场经营主体39户次,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全面检查市场(商超、农贸市场等)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情况、餐饮经营者加工经营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情况及餐饮服务单位及门店内外的招牌、菜谱等情况,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农贸市场3个,水产品经营户23户次,监测电商平台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