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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
龙陵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9日 17:03 浏览:[] 作者:张国巍 来源: 打印

为维护建材市场秩序,确保辖区内建材质量安全,龙陵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组织开展“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于5月2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4月28日召开的全省钢铁行业化解产能过剩打击“地条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工商局、质监局关于严厉打击“地条钢”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安排布置“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由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基层市场监管所,落实到责任人,从严要求、从实推进,从细落实。

二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于5月2日前,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是否存在“地条钢”生产企业进一步组织“拉网式”全面排查,逐一甄别,确保不漏一户,不留死角。5月3日至19日,对辖区内钢材经营户再次进行逐一检查。5月20日至31日,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要求整改的经营户进行“回头看”检查。

三是加强登记注册监管。对于辖区内已设立并被政府明确列入淘汰落后产能或强制退出市场名单的企业,或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的企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相关企业的变更或注销登记。对于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严格限制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

四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对流通领域的钢材销售、使用等情况继续开展市场整治,重点查处流通环节钢材市场销售“地条钢”、“三无”、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加强对查处案件的追根溯源,源头在本地区的要一查到底,源头涉及跨区域的案件,把信息及时上报上级机关统筹协调。

五是加强协调配合。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钢铁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合理布局工作,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优质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加强信息互通,对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案件线索,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置。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经检查,在辖区内1户企业有1台工频感应炉用于生产锌锭,未发现违法生产“地条钢”企业以及钢材经营户销售“地条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