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农村地区广大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全省农村食品市场安全规范化试点建设方案》要求,龙陵县作为全省第一批50个规范化试点建设单位之一,日前,龙陵县镇安镇金叶副食品超市农村食品市场安全规范化建设试点正式启用。
此次全省农村食品市场安全规范化试点建设的范围为:县(区)的一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区政府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除外)辖区的1户农村食品经营户,经营面积100平米以上,食品销售(批零兼营)品种齐全,对该地区食品销售有示范效应,有一定区域辐射覆盖能力,保障正规渠道配送优质食品下乡进村。规范化试点建设的要求是:一是在店内明显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农村食品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落实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安全自查要求,严把进货关、销货关和退市关,不进、不存、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未发生违法经营行为被行政部门处罚记录;三是建立完整的记录台账或鼓励采用现代化科技手段运用“食品安全监管网”建立电子台账,实现食品流通安全可追溯;四是建立规范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并上墙;五是统一试点建设门楣标识;六是配置电子触摸智能终端查询机,录入在售食品信息采集系统供查询;七是日常监管信息和食品经营风险分级公示。
农村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此次试点规范化建设的引领作用,全县的农村食品管理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