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查组转办环境问题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07日 23:2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序号

转办时间

办结时间

举报主要内容

承办结果

承办单位

备注

1

91

97

龙陵县腊勐镇新和村委会大新寨背后沿路走有一个采石场,2011年左右开始开采,已毁林20亩左右,来了多单位处理,但石场一直未停止开采。

201792,腊勐镇人民政府、龙陵县林业局、龙陵县森林公安局、龙陵县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一、当事人自行拆除了加工设备。

二、县国土资源局下达《龙陵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三、县森林公安局对违法事实做进一步调查询问,违法开采面积鉴定结论已做出并告知当事人。目前,该采石场已停止生产。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

龙陵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