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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 |
9月7日 |
龙陵县腊勐镇新和村委会大新寨背后沿路走有一个采石场,2011年左右开始开采,已毁林20亩左右,来了多单位处理,但石场一直未停止开采。 |
2017年9月2日,腊勐镇人民政府、龙陵县林业局、龙陵县森林公安局、龙陵县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一、当事人自行拆除了加工设备。 二、县国土资源局下达《龙陵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三、县森林公安局对违法事实做进一步调查询问,违法开采面积鉴定结论已做出并告知当事人。目前,该采石场已停止生产。 |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 龙陵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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