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改进环保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环保系统良好形象,龙陵县环境保护局以“政治过硬、业务熟练、执法公正、清正廉洁”为标准,将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实施“六个加强”,打造勤政廉洁环保干部队伍。一是加强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决定,项目审批、项目实施、排污许可证发放、环保行政处罚等,实行领导小组集体审查决定。杜绝一切打招呼、暗箱操作的不良现象。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凡是行政事务、干部任免、执收执罚、项目审批、环境质量信息等重要事项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一律进行网上信息公开,做到权力运行在阳光下,监督在群众手里。三是加强公众参与。引导群众参与环保工作,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环保工作,充分保证他们的知情权、监督权,使环保工作运行更加阳光、更加高效、更加给力。四是加强廉政教育。及时将上级的精神传达到每位干部,同时把通报反面典型案例、释读党纪党规渗透到日常的学习活动和局务会议中,让廉政意识树立在每位干部心中,促进党风廉政教育全面开展。五是加强贯彻执行。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将局党组主体责任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落到实处,让规章制度真正成为干部的行为准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切实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六是强化监督问责,将推进作风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敢抓敢管,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把腐败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对违规违纪无论大小,都要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