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由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组织集中销毁了2024年上半年以来查处没收的非法经营、存储、运输的烟花爆竹,共计125件,消除了安全隐患,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销毁采用燃烧法销毁。销毁现场,工作人员对拟销毁的烟花爆竹一一清点,设置了安全警戒区,并对现场无关人员进行清场。销毁过程中,相关单位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销毁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销毁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仔细清点和妥善处理,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下一步,县应急管理局将持续保持对非法经营、存储、运输的烟花爆竹等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安全监管、严把源头管控、严格公正执法,坚决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预防和减少涉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