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县统计局采取三项措施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协助抓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自查整改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把自查整改工作贯彻执行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局党组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龙办发〔2017〕4号文件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积极改进工作作风、精简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并将相关要求融入日常统计工作,确保专项检查见实效。
三是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自查。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明确由办公室牵头,严格按照专项检查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细致查死角、防细节、排隐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到位、落实到位、整改到位,持之以恒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