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全县扶贫开发工作,2017年3月16日至18日,龙陵县抽调政府督查室、县委巡查办、扶贫办、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全县10个乡镇开展资金、项目、纪律作风等扶贫工作专项督查。
督查按照“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整改问题”的要求,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重点督查资金使用上是否存在滞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扶贫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项目建设上是否存论证不充分、启动不按时、报账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等导致项目推进不力的问题;纪律作风上是否存在怕担责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造成资金、项目、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或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问题。
通过督查,对存在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10份,提出整改措施20条,并责任明确到领导、到部门、到岗位、到项目、到个人,督促立即整改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的扶贫开发工作,确保了各项具体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