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陵县人社局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民生资金运行管理。2015年年初民生资金结余86.52万元;拨入4175.69万元,发放4230.61万元,年末结余31.60万元。
一是强化人员配备。选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的兼职监管人员1名、业务人员3名,在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登记备案,做到定岗定人。二是强化业务经办。相关部门拨付资金后,要求业务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数据接收工作,资金到账后按照规定用途及时完成发放工作,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资金办理流程、发放情况等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补贴补助类公开到户到人。
本文来源: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