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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
县财政局“三严”并举抓实财政资金监管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8日 14:57 浏览:[] 作者:张永记 来源: 打印

一是严抓业务管理。要求局分管领导及股室对财政资金预算、银行账户管理、财政专户管理、财政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不断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深入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大力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的监控力度。严格执行好财经纪律。资金拨付实行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审”程序,严禁办理无预算、无计划、无批件、无审签手续的资金拨付。  

二是严抓内部管控。通过规范机关内部人事、财务、采购、接待等工作程序和措施,落实关键环节职权责任,增强内部运转和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围绕机关重要岗位,印发了《龙陵县财政局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龙陵县乡镇财政所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范例)》、《龙陵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等办法制度,针对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印发《龙陵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实现制度管人管事,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严抓财政监督。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运用多种手段,重点突出对各类专项资金、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了各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印发了《龙陵县规范民生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于今年上半年对全县10个乡镇和13个县直单位和部门,开展了民生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