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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
龙陵县“三加大四规范”助力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5日 07:56 浏览:[] 作者:饶世鹏 来源: 打印

“三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一是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用于易地搬迁、整乡推进、整村推进等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共争取上级扶贫资金7104.4万元;二是县级财政每年投入的专项扶贫资金以上年度投入为基数,并按不低于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增长比例逐年增加扶贫资金投入。2016年共投入县级扶贫资金763万元;三是加快资金回补报账力度,确保扶贫项目顺利实施资金需要。2016年共回补报账扶贫资金12203万元。

“四规范”扶贫资金运行使用。一是建立以绩效考评结果为导向的竞争性资金分配机制,倾向支持积极性高、脱贫愿望强、扶贫工作好、资金使用规范的乡镇和扶贫项目;二是以脱贫攻坚规划和易地搬迁、整乡推进试点等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发挥资金整体效益;三是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开展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评定以及建档工作,继续发挥好我县在“三权三证”抵押融资工作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农村“三权三证”抵押融资效率,引导小额贷款、创业贷款等向信用贫困户倾斜;四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督促用款单位和乡镇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保障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