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信息管控,及时上报情况。从2017年5月起,对县直预算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每月预算执行进度数据信息进行整理汇总,由县财政局监督检查部门牵头形成全县预算执行进度情况报告,经局领导审批后上报市财政局。
二是建立月报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全面树立财政同步监督检查工作意识,建立全县预算执行进度同步监督工作情况月报制度。按月收集整理预算执行进度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汇总报送工作,做到“专人专报”,确保监督职责履行到位。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考核问责。县财政局定期对全县的预算执行进度情况进行梳理排名,及时对进度督查工作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要求预算执行进度排名末三位的县直预算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上报进度滞后情况说明,及时上报县级分管领导,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