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工作
龙陵县:抓牢“七要素”,全面完成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0日 08:10 浏览:[] 作者:岳双荣、李凤云、罗婧 来源: 打印

龙陵县第一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10个,2017年8月多数试点村已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区包括龙山镇、镇安镇、象达镇、平达乡、腊勐镇、碧寨乡、龙新乡、木城乡、勐糯镇;资金重点用于混合经营型、产业发展型、资源利用型等三类;项目完成投资2518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投入1000万元,村民筹劳折资1120万元,整合其他项目资金398万元,共有3992户、15390人受益。  

一是合理确定试点村是前提。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组织各乡镇认真编报项目规划、建议书及实施方案,并以试点项目收益、实效为前提,认真筛选具有较好开发利用潜力和较强促进带动作用的地方作为项目示范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是保障。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及时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领导小组,并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从组织上确保了试点工作持续有序推进。

三是注重工程质量管理是关键。各试点村乡镇在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监管力度,强化项目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同时做好项目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圆满完成了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是核心。建立完善集体收益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度,明确收益金的使用范围及数量,明确适当合理的积累,使广大村民从中得到实惠,以此激发村民支持拥护试点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还制定扩大再生产方案,明确各试点村的集体收益资金达到一定数额时,提取适当比例用于再生产,确保了项目建设的持续性和长期性。

五是强化管理体制机制是动力。各乡镇在试点村采取的管理模式大体分两种,一种是固定资产租赁型,如:白家寨、黑山、坝头、丛岗、杨梅田、腊勐等6个村,年收益率确保在奖补资金额度的8%以上;一种是“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的股份制发展型,如:尹兆场、官岑、黄连河、渔塘垭口等4个村,村委会或公司的分成比例占51%,专业合作社占49%。

六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是根本。要求各乡镇项目工程结束后,实行固定资产清算制,建立全面详细的固定资产登记和移交档案工作,同时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使其长期受益。

七是积极探索总结成功经验是方法。县财政局要求各乡镇在项目建设及管理运行中,善于探索、积累、总结经验,同时要求每个项目村要提交1-2篇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材料,以便在全县推广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