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龙陵县民政局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优抚政策,筹措资金26.3万元,为9户住房困难重点优抚对象改造人居环境,提升生活质量。
2017年1月以来,龙陵县民政局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减员造成的结余资金,可用于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的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成立调查组,对全县14名存世的烈士遗属生活状况进行深入调查,每到一户,调查小组会同乡村干部开展现场办公,按照一户一方案,明确建设内容、投资计划、实施时间、验收时间、责任人、建议补助资金等内容,制定详细方案报局班子会议研究后组织实施。经过调查审批,将其中7户烈士遗属和2户精神残疾退伍军人纳入2017年重点帮扶对象,总投资66.2万元,民政部门补助26.3万元,通过新建、改造及装修装饰住房,新建大门、围墙、卫生间、洗澡间等附属设施,进行庭院硬化,安装太阳能,购置纯平液晶电视机,实施人畜分离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提升9户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2017年5月25日,已有杨押果、刘庆生、普国兴、赵云招、范换美、胡金秀、余礼顺7户的建设工程通过验收;另有熊发全、王卫昌两户因建设工程规模较大,预计8月底可以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