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认清危害、抓好整改,争当表率、净化生态”的总体要求,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并紧扣工作确定的各个时间节点,认真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一是围绕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利用干部职工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活动开展自学、集中学,全方位对标检视了党性锻炼的不足,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对照查摆分析,开展自查自纠。局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对照“贪官五面典型”,联系工作实际,深入查摆班子及个人在“理想信念、遵规守纪、担当尽责、廉洁自律、为民服务”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扎实整改。全方位、多角度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三是县发展和改革局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重点从民主集中制执行、议事决策规则制定及执行、选人用人等方面查找制度漏洞,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及时予以废止;对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已修订完善,2020年重新修订印发了《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内部管理制度》(龙发改党组〔2020〕14号)。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以案促改”,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于7月29日召开了汲取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查摆的问题,仔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举措,明确了整改时限,并在党务公开栏上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