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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
县发展和改革局五措施 落实家风警示教育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6日 10:59 浏览:[] 作者:杨丽萍 来源: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全省“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在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一是集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集中观看《清风云南》电视栏目专题片,《欲海倾舟》《叩问初心》《国家监察》《红色通缉》《政治掮客苏洪波》《激浊扬清在云南》《党的纪律》等警示教育片,全面开展了一次家教家风警示教育。二是强化纪法教育。利用干部职工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内容,以及《保山市禁止县(市、区)党政正职违规干预重大投资监督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市委赵德光书记、县委段忠华书记关于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开展党纪法规纪法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案为戒,全面肃清秦光荣流毒,深刻汲取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三是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针对本单位实际,坚决摒弃“与己无关”、“看戏”、“看热闹”的“旁观者”心态,结合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彻底肃清秦光荣和耿梅流毒造成的“思想之乱”、“意识之乱”、“价值观之乱”,强化对腐败的戒惧,对纪律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四是实职领导干部围绕文明礼仪、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笔墨书香、良好家风、党员奉献、热心公益等方面制定家风家训家规,并统一收集整理后集中展示。五是充分发挥“一把手”示范带动作用,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学文带头,层层开展“廉政家访”,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遵守家庭美德、社会道德情况。开展家庭助廉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助廉活动,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对干部职工的监督、提醒以及良好家教家风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引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