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镇2024年发放各项民政事业经费补助金共计1975.11万元,其中:城乡低保金1357.38万元;特困供养金313.82万元,临时救助金31.5万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28.52万元,困境儿童资助金3.2万元,高龄补贴81.74万元,困难老年服务补贴13.93万元,各项残疾人补助122.06万元,一次性规范安葬火化奖励金12.6万元,优抚医保报销金4.99万元,小乡干部定期生活补助金5.37万元。扎实开展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及流动儿童关爱工作,年内累计发放困境儿童资助金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31.72万元,全镇753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实现包保全覆盖,206名流动儿童信息已录入全国儿童福利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