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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龙陵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称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县卫生健康局领导及分工、机构职能。

2.县卫生健康局制发的各类文件及有关政策解读。

3.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任免、招聘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报告。

5.县卫生健康局财政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

6.县卫生健康局健康扶贫有关政策解读。

7.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8.县卫生健康局采购信息。

9.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10.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1.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ling.gov.cn)。

2.其它:报刊、广播、电视等。

3.各政务服务大厅,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政府信息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中段

邮政编码:678300

联系电话:0875—6121133

传真:0875—6125120

邮箱:llxwsj013@163.com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须填写《龙陵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可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交申请。链接: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d798cd49-3335-4b03-8e9e-50587fc18372。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5.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申请表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发至本机关受理邮箱,并电话联系确认接收日期。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办公地址: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中段卫生健康局

邮政编码:678300

联系电话:0875—6121133

传真:0875—6125120

电子邮箱:llxwsj013@163.com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
附件【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