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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机构信息:领导信息、机构职能

特定事项: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年报

人事管理

政策文件:部门文件、通知公告

重点领域及职责信息:建议提案、财政信息

政民互动

(二)公开渠道

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子网页(https://www.longling.gov.cn/zwgk/xzbmgkml/llxjgswglj/fdzdgknr/jggk.htm)、报刊、杂志,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信息、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山路133号

邮政编码:6783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5—3060302

邮箱:lljgswj@126.com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领取或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在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的形式

申请人可按照本指南要求通过递交《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本机关办公地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邮寄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交申请。链接: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9b048a68-8c94-40b7-8049-f0b47d7a06bf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5.邮件申请:申请人通过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申请表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发至本机关受理邮箱,并电话联系确认接收日期。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按照《条例》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做出答复处理: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山路133号;邮政编码:678300;联系电话及传真:0875—3060302。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单.docx
附件【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