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龙陵县万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龙山镇、县人居办:
近期以来,龙陵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督查组组织对县城建成区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初步掌握县城建成区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存在的问题,为确保督查巡查问题切实得到整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着力解决“清垃圾”问题
1.环城东路:公路沿线乱倒建筑垃圾;2.公租房电子商务中心两侧:垃圾乱堆乱放;3.永昌加油站:不规范投放垃圾,垃圾桶脏、周边有散落的垃圾和烟头;4.龙陵宾馆:垃圾桶脏,有渗滤液;5.客运站:垃圾桶脏,有渗滤液;6.赧场社区:垃圾乱堆乱放。(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龙山镇、人居办;整改时限:2020年10月15日前)
(二)着力解决“扫厕所”问题
1.云山社区:建成区有旱厕;2.客运站停车场公厕:公厕收费;3.食品公司公厕:环境脏乱差、公厕收费;4.家乐购物广场:环境卫生差、五冲水设施;5.日军司令部旧址旅游公厕:保洁不到位、厕内卫生差;(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龙山镇;整改时限:2020年10月31日前)
(三)着力解决“勤洗手”问题
1.汇源商场公厕:无洗手设施、洗手液、无七步洗手法;公租房公厕:无洗手设施、洗手液、无七步洗手法;2.日军司令部旧址旅游厕所:无洗手设施、洗手液、无七步洗手法。3.客运站旁加油站:无洗手设施、洗手液、无七步洗手法;4.公租房公厕:无洗手设施、洗手液、无七步洗手法;5.超市等公共场所:无洗手设施。(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龙山镇;整改时限:2020年10月15日前)
(四)着力解决“净餐馆”问题
1.春江餐馆:门前三包不到位,门前路面不整洁;2.老饶饭店:餐具摆放不规范,环境脏乱差、后厨环境脏乱、“三防”设施不到位,点餐柜与卫生间设施不规范;3.精味源快餐店:餐具摆放不规范,环境脏乱差、后厨环境脏乱、“三防”设施不到位;4.小倩快餐店:餐具摆放不规范,环境脏乱差、后厨环境脏乱;5.果果铜锅干旱鸭火锅店:餐具摆放不规范,环境脏乱差、后厨环境脏乱;6.芒市傣家风味:餐具摆放不规范,环境脏乱差、后厨环境脏乱;7.腾媛清真食馆:餐具摆放不规范,环境脏乱差、后厨环境脏乱;8.金阳光毛驴食馆:餐具摆放不规范,环境脏乱差、后厨环境脏乱;9.乡下人家:餐具摆放不规范,环境脏乱差、后厨环境脏乱;10.客运站内餐饮店:“三防”设施不到位,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龙山镇;整改时限:2020年10月31日前)
(五)着力解决“常消毒”问题
1.世纪联华超市:不测体温、未佩戴口罩、不配合扫码;2.城乡超市:无公共洗手设施;常凯网吧:不戴口罩;3.龙陵宾馆:不戴口罩;4.县人民医院:不扫码、不佩戴口罩;5.玉龙商务酒店:楼道地板、墙壁、窗户玻璃有蜘蛛网、灰尘。(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龙山镇;整改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六)着力解决“管集市”问题
意达农贸市场:1.占道经营、道路有积水、商品随地摆放;2.熟食区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3.活禽销售与宰杀区未分区,环境脏乱差;4.水产品销售与宰杀区域未规范设置。(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龙山镇;整改时限:2020年10月31日前)
(七)着力解决“众参与”问题
1.车站:存在吸烟、乱扔烟头、随地吐痰;2.龙华社区:小区通道乱扔垃圾、有杂草,杂物乱堆乱放;占用小区通道占用农作物、家犬放养;3.客运站:吸烟区设置不合理;废品收购站:环境脏乱差;4.县城建成区:宣传氛围不浓;5.公租房片区:占用小区通道、停车不规范、占用公交车位、占用人行道、盲人道。5.废品回收站:环境脏乱差。(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龙山镇、龙陵县万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整改时限:2020年10月15日前)
二、做好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责任部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做好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工作。
(二)认真进行整改。对专项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清单,切实抓好落实。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查组将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完成整改任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以督查巡查为契机,
结合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及时报送信息。要不断营造创建“7个专项行动”的氛围,及时报送问题整改方案、成效、照片。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于11月2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问题整改方案、成效、照片一并上报龙陵县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联系人:吴艳忠,联系电话:6121607;邮箱:llxagwsxtb@163.com。
龙陵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