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4041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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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及驻勐各单位:
现将《勐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勐糯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勐糯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安委〔2024〕2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安〔2024〕3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保安〔2024〕5号),《龙陵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龙陵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龙安〔2024〕6号)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勐糯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理解“治本”含义,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的各类事故发生,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原则
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着力“神经末梢”“最后一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瓶颈性堵点和根源性问题,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围绕“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社会防”,实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淘汰退出。
——坚持社会共治、群防群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把治理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三)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到2026年,全镇安全生产水平实现明显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成熟有效运行。
——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党委政府、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重大风险“4张清单”实现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风险隐患实现动态清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延伸,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置实现优化。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严密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镇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转。
二、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由镇安委会统一领导,镇安委办牵头抓总,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部门主动作为,统计分析研判、常态化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镇安委办开展三年行动日常工作的统筹、调配,联合开展必要的督导检查、迎检迎考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继续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宣传办牵头,安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负责)
3.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按程序报上级安委办备案;完善考核巡查、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安委办力量建设,完善配套支撑保障和内部监督措施,确保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安委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4.组织参加上级开展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根据全国统一安排,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安监站、卫生院、文化站、消防救援队等分别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组织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上级全覆盖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配合县级部门分批分期组织对上级开展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未覆盖到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上级开办的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
6.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底数,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
7.加大判定标准和检查事项宣贯力度。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大力宣传上级制修订的重点检查事项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8.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依据《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2024年底前,永昌铅锌矿、大山头采石场、拓鑫矿业要全面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9.畅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配合县级部门宣传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公布举报电话等;进一步强化企业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监督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团体等对重大隐患实施监督。
10.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用好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安委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5年,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安委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机制。配合上级部门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定期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安委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机制。2026年底前,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有效衔接。(国规所负责)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4.推进建成一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推进企业用电异常数据共享应用;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加快推进电力、供水、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和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支持工程检测云平台等建设,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功能。
15.加快淘汰退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设施,扎实开展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改装、“非标电动车”违规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2026年底前,基本解决“小散乱”问题。
16.支持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大力推进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
17.集中实施一批治理工程。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的排查治理,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工程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牵头)。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8.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督促危化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安监站、市场监管所分别负责)
19.推动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用工管理。2025年底前依托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特种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安监站、消防队负责)
20.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特别是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执行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安监站负责)。
21.推动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宣贯活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安监站牵头)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2.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措施落实,推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评分制和黑白名单制。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八)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3.依法集中公布、曝光、处理重大事故隐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配合上级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24.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检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建筑工程拆除、高处作业、土方开挖、管线疏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物品充装和接卸作业以及场内机动车辆等现场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25.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用工管理及分包单位准入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用工及分包单位准入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培育高素质施工作业人员,稳定施工劳务用工队伍。(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分别负责)
26.提升安全监管能力。2024年底前,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加强宣传引导,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
27.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切实提升安全监管能力。2024年底前,结合上级开展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开展安全监管人员跟班集中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大纲(试行)》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九)开展消除安全监管盲区行动
28.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明确新兴行业领域和职能交叉安全监管职责划分的有关文件,以及《云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目录》《龙陵县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省、市、县有关文件,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采取部门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明确监督部门和监管责任,逐项研究消除争议和模糊地带,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安委办牵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9.针对所有小、散、多、乱的个体经营户,2024年底前要摸清底数,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对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探索建立作业报备等相关制度,盯紧看牢个体经营户生产经营活动全链条、各环节,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严防因漏管缺管导致的事故发生。(镇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0.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广泛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综合考评的各有关单位分别负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科普、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贴近生产生活的应急处突、避险逃生演练。
31.在勐糯飞扬公众号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利用好政务公开、媒体曝光、新闻发布等方式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宣传办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
(二)加强安全投入
探索利用政府预算,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投入力度。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社会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完善法规制度
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要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落实上级涉及安全生产的推荐性标准,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四)强化正向激励。
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严格按照技术示范和改革试点要求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强化考核巡查。
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重点,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