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观、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龙山司法所在龙陵县司法局的领导下,“双管”齐下加强对龙山镇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
集中教育管思想
通过召开集中教育学习会,通报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及信息核查情况,客观指出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注意事项作安排。学习法律知识,通过结合《社区矫正警示案例》中的不假外出、不配合管理、重新违法犯罪等问题产生的严重后果,来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管理自己、要求自己,使社区矫正对象提高身份意识、在刑意识,做到自我认知清、悔罪意识明、敬畏之心有,努力进行自我改造,提高思想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要服从监督管理,倾心接受改造;要不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提升法治素养,守住道德底线,不碰法律红线,服从监督管理。
公益劳动管素质
龙陵县司法局及龙山司法所定期不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辖区街道开展公益劳动,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扫,在劳动过程中,社区矫正对象展现出较高的劳动热情和积极性。通过公益服务、志愿者等多种形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义务劳动,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身体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区。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感受到了奉献社会的意义,今后一定要积极接受矫正,参加公益劳动,充实自我、完善自我,顺利完成矫正,回归社会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龙山镇2022年以来共开展集中教育11次,公益劳动11次,涉及18村(社区)48人,已解除矫正24人。通过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切实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意识和服务意识,有效促进了龙山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