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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动态
龙陵县多举措做好做实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 助力企业渡难关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0日 16:1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减轻因疫情造成的企业负担,全力支持企业复产复工。近日,龙陵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关于保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通过“减、缓、延”措施做好做实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做到保障有力。

一是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龙陵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除外)2020年2月至6月,共实行5个月阶段性减半征收。全县预计减征金额571.3万元,惠及企业130户、参保职工6641人,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二是实施职工医保费缓缴。对缴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企业在缓缴期间除个人账户不划账外待遇保障不受影响。三是延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限。延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将2020年度龙陵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期延长至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