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过程中,龙陵县依法依规,持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营造公开透明、服务规范、廉洁高效的服务氛围。
一是遵守法律法规,严明政治纪律,恪守职业规范。利用好维护好开评标室、工位评标区、电子见证室、门禁系统、智能化抽取专家等标准化功能设施,使公共资源“场内”交易更科学、规范、高效。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档案数字化集中存储、管理,做到公开透明,有据可查。
二是主动服务大局,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与全省同步实现“评委异地化、评标远程化”和评标场所、评标工位、评审项目、评标专家“四随机”,专家抽取从州(市)随机到片区随机再到全省133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位“大循环”。截至目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参与远程异地评标项目362个,其中主场54个、客场308个。
三是落实惠企政策,持续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对超过1000万元的继续推出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为企业降成本、简环节、优流程,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减压。截至目前,龙陵县已实现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减负率100%。
四是依法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责任。严把进场交易项目信息发布核验关,落实省市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政策,对进场交易项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将“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的16项内容完整性进行复核,持续清除隐性壁垒,不断优化交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