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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云南省龙陵县国家税务局车辆保养和维修定点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7日 11:27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云南省龙陵县国家税务局车辆保养和维修定点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报名公告

竟谈编号:(JC)LLCG2016×02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6年3月17日受云南省龙陵县国家税务局委托采购车辆定点保养和维修服务项目,共1项。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审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符合《龙陵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龙陵县财政局(龙财发[2012]73号)文件等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操作规程。现将有关招标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或生产厂商报名时所具备的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同时必须在龙陵县城内设有经营场所。

2、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类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等有关行业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的有效原件或复印件。

3、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写明联系人、手机、传真、QQ邮箱号码等。

4、若为代理人投标,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1份、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

以上所提供的证件要求清晰,且须加盖投标企业或公司公章后到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进行审验、登记和备案,若备案在有效期内,可直接交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地址:龙陵县体育广场旁,备案后,于2016年3月24日下午17:30时前交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二、报名时间、方法、计划及要求

1、报名有效期:2016年3月22日至2015年3月24日下午17:30时逾期视为放弃;

2、如果中标,所供项目服务必须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龙陵县辖区内)进行现场实施及服务到位,并由采购单位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后签字。

云南省龙陵县国家税务局采购清单

名称

要求

数量

单位

车辆保养及维修

对我单位的所有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企业情况的介绍(主要包括场地面积,设施,技术人员情况等);提供车辆保养及维修的报价表(主要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的优惠率)。服务年限一年。

6

  1. 报名供应商使用邮政特快专递、上门专报等方式,将“供应商报名所具备条件”的文件资料报送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电子扫描件无公章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活页式投标文件(要求提供书本式投标文件)。联系电话[传真]:0875-6120597,联系人:王先生、黄先生,地址: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告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龙陵县人民政府网“重要事项”公示栏、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公告公示期满后即时发出该项目“竞争性谈判函(通知)、表(产品设备及安装服务清单)”。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