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司法局办公自动化电子产品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废标公告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5年10月27日受龙陵县司法局委托采购办公自动化电子产品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共4项。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审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龙陵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龙陵县财政局(龙财发[2012]7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及操作规程进行。我中心于2015年11月5日共发出询价函、表5个,截止2015年11月11日收到投标文件0个,达不到政府采购法询价采购规定的开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故本次采购项目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将依法提出申请办理重新组织招标,敬请各投标单位留意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龙陵县人民政府网“重要事项公示栏”、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表示衷心感谢。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