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WXZB-201506BS-C110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龙陵县公安局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110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已落实,现公开邀请能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生产商或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投标,择优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供货。
一、招标编号:YNWXZB-201506BS-C001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采购110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采购明细、技术参数详见附表,110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采购详细品目及规格参数一览表。(采购单位预算价703189.00元)
标段 | 货物名称 | 采购规格及参数 | 数量 | 质量标准 | 供货期 | 供货 地点 |
1 | 110指挥中心系统建设 | 详见招标 文件 | 一套 |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 龙陵县公安局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及能力,持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备案证资质。
5. 投标商须在保山市设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以独立法人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及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提供办公地址和服务人员构成等证明材料,提供7 x24响应服务;且3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
6.投标供应商所投的龙陵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监控设备要与保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现有平台、龙陵县平安城市现有高清摄像机无缝对接,无缝操控,要求投标供应商出具能对接通的对接证明材料(加盖厂家鲜公章)。做到保山市整个保山指挥中心系统互联互通。
7、投标供应商所投的监控设备必须免费保修两年及以上,详见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中技术参数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中加★项为重要性能指标,为确保产品参数真实有效,符合采购要求,必须提供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并加盖设备生产厂家鲜公章),投标人必须做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供应商近三年要有类似指挥中心平台项目的实施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10、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产品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上述格式提供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四、投标保证金:
10000.00元(壹万元整)
(1)、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网银须到银行柜台盖章确认,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2)、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有效凭据(原件)后方接受投标文件,未提供保证金缴纳原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
收款单位: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习小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保山正阳南路支行
账 号:5240943960666998
备 注:YNWXZB-201506BS-C001
联系电话:13577516611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 20日至2015年11月 26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2: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隆阳区正阳北路129号工商银行附楼四楼;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下 午14:30-15: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陵县龙山镇文化路)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12月 11日下午3点(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下午3点(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招标文件的变更和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投标人在开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以获取最新信息。
九、采购人:龙陵县公安局
十、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隆阳区正阳北路129号工商银行附楼四楼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李荣增
联系电话:0875—2167706;传真:0875—216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