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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采购国有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7日 11:2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采购国有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报名公告

竟谈编号:(JC)LLCG2015×04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5年10月22日受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委托采购国有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共1项。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审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符合《龙陵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因时间要求紧,故参照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操作规程》(保财采[2008]16号)的规定进行操作。现将有关招标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或生产厂商报名时所具备的条件

1、报名供应商必须在龙陵县房产和国土部门已办理备案登记;

2、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类提供)、《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资质B级及以上)、《土地评估资质证》(资质贰级及以上)等有关特殊行业产品设备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本企业公司公章后的有效原件或复印件。

3、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写明联系人、手机、传真、QQ邮箱号码等。

4、若为代理人投标,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1份、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

以上所提供的证件要求清晰,且须加盖投标企业或公司公章后到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进行审验、登记和备案,若在2015年1月1日至10月22日之间已办理过此手续者,可直接交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地址:龙陵县体育广场旁,备案后,于2015年10月27日下午17:30时前交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二、报名时间、方法、计划及要求

1、报名有效期: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7日下午17:30时逾期视为放弃;

2、如果中标,所供项目服务必须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龙陵县城内)进行现场实施及服务到位,并由采购单位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后签字。

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采购清单

名称

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

评估范围:移动龙陵分公司、电信龙陵分公司、工行龙陵支行、农行龙山分所、龙山信用社、邮政局等六家单位的国有资产评估。投标人的评估费用必须按行业收费标准下浮3%及以上。中标候选人按谈判报价排名由低到高取选1-3名。中标人需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估,若恶意进行评估,后果自负。

6

  1. 报名供应商使用邮政特快专递、上门专报等方式,将“供应商报名所具备条件”的文件资料报送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电子扫描件无公章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活页式投标文件(要求提供书本式投标文件)。联系电话[传真]:0875-6120597,联系人:王先生、黄先生,地址: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告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龙陵县人民政府网“重要事项”公示栏、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公告公示期满后即时发出该项目“询价采购函(通知)、表(产品设备及安装服务清单)”。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