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林业局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ZDKM1527
1.招标条件。
“龙陵县林业局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能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龙陵县林业局,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龙陵县林业局,招标代理人为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能项目任务1500台,分为三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一)第一标段为:龙山镇200台、镇安镇200台、龙江乡180台,合计580台。
(二)第二标段为:腊勐乡180台、碧寨乡180台、龙新乡140台,合计500台。
(三)第三标段为:象达乡180台、平达乡180台、勐糯镇60台,合计420台。
(2)供货安装地点:送至龙陵县及各乡镇实施地点。
(3)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4)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后40天内全部设备、材料交货、安装验收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具有壹级以上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代理或销售商代理投标的品牌,投标人或代理商在龙陵县县城内有代理商,乡镇设有完善的销售网络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其销售能力和维修服务能力需覆盖乡镇。
3.3提供注册生产企业的独立法人身份证、联系方式;提供龙陵县境内代理维修安装服务经营部的工商、税务、生产企业或总经销商所授予的授权书原件、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3.4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样品至开标现场,并进行现场介绍,中标人把样品进行妥善保管。
3.5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8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企业资质,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企业或总经销商所授予的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用户证明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资格审查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4日至8月20日止,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3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在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龙陵项目部(龙陵县凤凰城13栋1楼)报名,并且购买招标文件。
6.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标前答疑:按政府采购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15:00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陵县林业局
地 址:龙山镇远征路105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龙陵项目处地址:龙陵县凤凰城13栋1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75-6128260、18788177479
传真:0875-6128260
标段
| 名称
| 规格参数
| 参考价格(元/台)
| 数量(台)
| 金额(元)
|
1
| 太阳能
| 真空管24管:Φ58×1800×24
| 2600
| 580
| 1508000
|
2
| 500
| 1300000
|
3
| 420
| 1092000
|
合计
| 1500
| 3900000
|
附表;采购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