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林业局公务车辆租赁费服务项目终止采购公告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5年4月28日受龙陵县林业局委托,对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费项目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共1项,招标编号:(X)LLCG2015×13。我中心于2015年4月29日-5月14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了二次公告公示。截至5月14日下午17:30点,供应商报名不能满足政府采购法询价采购规定的条件,经请示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批示,转为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于2015年5月26日进行开标、谈判会议,因报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有一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能到场,谈判未能进行。经请示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批示,转为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于2015年6月11日进行开标、谈判会议,由龙陵县恒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标,因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未能达成协议,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我中心按规定程序和经请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批准,同意该项目终止采购。
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5年7月2日至7月8日),公示期满无质疑和投诉后,由采购单位书面提出转变采购方式申请递交龙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审核审批,之后按政府采购管理股审批意见办理;公告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龙陵县人民政府网“重要事项”公示栏、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
特此公告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