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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YNDCZBDL2015-99施甸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警用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7日 11:2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受施甸县公安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次信息化建设(警用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警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内容:施甸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警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范围中所列相关产品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投标商必须依据项目要求整体报价投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三、施甸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警用设备)采购清单(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

6、本次采购项目投标商必须满足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检验;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请按第四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内容,第1、2、3条内容提供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到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报名资料不接受传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其它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七个工作日(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8月4日17时0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城南盛世东一区28、29号

3、标书的售卖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8月4日17时00分(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

4、开标时间: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5、开标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6、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发布。

招标单位:施甸县公安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875-3033663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7、投标保证金: 20000.00元(贰万元整)

8、招标文件的售卖:每份900.00元,报名合格的投标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款人: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城北支行

账号:5300 1728 6380 5100 2664

电 话: 0875—2129753 邮 编: 678000

E-mail:1730743519@qq.com 传真:(0875)2129753

发布日期: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