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林业局公务车辆租赁费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开标废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19、20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受龙陵县林业局的委托于2015年5月26日对该公务车辆租赁费服务项目(竟谈编号:(JC)LLCG2015×01,共1项)组织进行询价开标、谈判会议,因报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有一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能到场,谈判未能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故本次采购项目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将依法提出申请办理重新组织招标,敬请各投标单位留意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龙陵县人民政府网“重要事项公示栏”、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表示衷心感谢。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