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玉雕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ZDKM15
1.招标条件。
“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玉雕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招标代理人为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玉雕设备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质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4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购买招标文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资质证件齐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力量、较好的经营实力和售后服务体系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资格审查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2 月 6 日至 2 月 12 日止,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3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在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龙陵项目部(龙陵县凤凰城13栋1楼)报名,并且购买招标文件。
6.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标前答疑:按政府采购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 2 月 26 日15:00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龙陵县人民政府网“重要事项公示栏”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龙陵项目处地址:龙陵县凤凰城13栋1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75-6128260、18788177479
传真:0875-6128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