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TCL DSJ-A6 一、执法记录仪产品要求 1、整体设计:产品采用一体化设计,产品外表面颜色为黑色,设备采用高强度壳体,边缘菱角不应有可能导致有人体伤害的突起,外形尺寸≤95mm×60mm×36mm(长×宽×高)。 2、※感光镜头:采用高清CMOS镜头,感光芯片像素≥1600万像素,配备防尘防划镜头保护片,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120°。 3、数据传输:产品采用标准的USB MiniB物理接口,通讯协议应为USB2.0或以上,USB接口传输速率不低于480Mbps,产品应兼容Windows7、Windows、WindowsXP、Windows2000操作系统。 4、耳机接口:产品具有标准的3.5mm耳机接口,用于音视频回放及对讲。 5、拾音器:64KHZ拾音,高灵敏度,高信噪比,全方位拾音。 6、按键操作:产品功能按键控制灵活可靠,布局方便实用,拍照、录像、录音功能按键均为一键式操作;开关机键具备防误操作功能。 7、※显示屏:设备彩色显示屏对角线≥5.20cm,显示屏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时最大亮度应大于300cd/㎡,显示屏显示全场百合全场黑测试信号亮度值比应大于500:1,显示屏能够显示电池电量、充电状态、系统时间和存储容量信息;设备开关机、录音、录像状态应有指示灯提示。(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8、本机浏览、检索和回放功能:执法记录仪应具有以时间等方式浏览、检索和回放本机存储的视音频、音频、照片等信息的功能。 9、数码变焦功能:设备支持在取景预览模式下调节变焦,并可达到四倍数码变焦。 10、※录像功能:设备录像分辨率可根据需求设置为1920×1080、1280×720、720×480,1280×720录像模式下,视频帧率≥60帧/秒。具备低照度下摄录功能,5米范围内应能看清当事人面部特征,10米范围可见人体轮廓。佩戴摄录时应便于固定,并可根据摄录对象位置进行调节,上下调节角度不低于45度。应具备预摄录功能,对摄录按键触发前至少10秒的情景进行预先录制。(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11、拍照功能:设备拍摄分辨率最高为4608×3456,可选4032×3024、3200×2400。 12、抓拍功能:设备在摄录过程中通过按下拍照键能抓拍与视频同分辨率相同的照片并不影响正常的摄录。 13、预延录功能:设备支持预录、延录触发前后大约等于3s的视音频信息。 14、报警功能:设备具备异常报警功能,当设备电压过低、内存不足时能够自动报警。设备因异常情况自动重启后,已保存的数据不应丢失或损坏。 15、日志功能:设备具备日志功能,能够对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操作进行日志记录,日志的读取与删除需要通过管理软件的权限认证。 16、红外功能:设备具备夜视功能,配备4颗红外灯,在开启红外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6米,有效距离拍摄的照片,应能辨别画面中人物面部特征;能够看清距离样机15米处人体轮廓,后置式红外切换,拍摄的图片不应存在偏色。 17、充电模式:设备可采取多种充电模式,支持220V直充、USB充电、车充、多功能座充,充电时及充电完成均应有明显状态提示。 18、※对讲机连接:可以连接对讲机,配备12芯防水航空自锁式接口连接线,可为对讲机提供拾音器和扬声器,设备关机状态下仍能作为肩咪使用。 19、电池配置:设备内置式锂电池,内置电池容量≥2000毫安,应可选配外接电池盒,主机内置支持设备连续录像时间≥9小时。电池应能支持连续摄录8小时以上动态视频;电池1年内性能衰减不得超过20%;可配接充电宝等外接电源。(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20、节能功能:设备具有省电模式功能,省电模式下,设备处于最低功耗状态。 21、※存储功能:设备采用内置非卡式固态存储芯片,容量≥16G,不得留有存储卡接口。能存储不低于10小时的最低分辨率下的动态视音频。应通过字符叠加的形式对文件进行编号存储;存储的文件包括视音频、日志、图片、录音等。应具备自动分段切割、存储视音频文件的功能。应不具备删除、修改存储文件的功能。 22、※设备重量:设备重量≤170g。 23、能支持数据集中采集,并提供平台管理软件。 24、防水防跌落功能:设备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 4208-2008中IP67的规定;具备2米高度跌落防护功能,跌落后设备能正常工作,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可以在雨天、高寒、高温等天气情况下正常使用。 25、佩戴方式:佩戴方便,不影响正常活动,配备便携式万向挂扣。 26、格式。图片、音频、视音频文件应当采用便于传输、压缩、编译、转换的格式。视音频文件应当易于压缩转换为流媒体文件。 27、其他:具备镜头防抖或数码防抖功能,提高摄录质量;采用防雾镜片,便于雨天、冬季正常使用;具备无线传输功能,便于实时传输数据;具备GPS或北斗定位功能,便于开展勤务考核;具有连接对讲机,为对讲机提供拾音器和扬声器功能。 二、数据采集终端技术要求 设备处理器:采用英特i系列处理器 内存:2G以上; 主板:工业控制主板; 存储容量:硬盘容量≥2T; ※显示设备:显示器尺寸≥19吋,支持触摸功能; 执法记录仪设备接入:支持16台设备同时接入采集终端进行数据传输; 设备电源:配备工业级电源,输入AV220V,输出功率≥350w; 网络接口:支持RJ45网络接口接入; 系统兼容:兼容Windows平台软件; 工作要求:自动采集管理终端实现全局的采集工作,并对电子证据进行集中化管理,系统提供查询统计及用户管理功能,通过查询媒体文件向授权用户播放或提供下载。各使用单位能根据不同权限进行有效的网络查询和调阅,从而对证据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和共享。 并行传输:支持多台设备并行传输数据,上传界面有传输进度显示; 上传功能:设备采用自动上传功能,可将数据自动上传至服务器,图片、视频和录音自动上传后台服务器 校准:执法记录仪连接数据采集设备时,管理软件自动或管理员手动同步时间。管理软件自动或管理员手动对文件资料的时间标签进行批量校正。 采集功能:用户也可以通过安装客户端的公安网电脑采集。数据采集设备应支持16台(含)以上执法记录仪同时连接,具备自动为设备充电,自动识别、采集、传输、存储文件,支持断点续传、校验清空执法记录仪存储等功能;按照单位、警员、时间等信息自动建立电子档案。 存储功能:集中式数据储存方式,数据采集设备存储容量不少于500G,网络带宽实际传输速度不低于10M/S;中心服务器按照单位民警每人1T标准配置。数据采集设备存储用于缓存;中心服务器用于存储所有文件。分布式数据存储方式,数据采集设备存储容量按照每人1T标准配置,应可拓展至16T(含)以上。数据采集设备用于存储普通数据;中心服务器用于存储数据采集设备上传的日志、索引和重要视音频等文件。 管理:中队、大队、支队内网电脑安装管理软件客户端,用户按权限管理数据采集设备、中心服务器存储的文件。管理人员通过管理软件客户端对中心服务器、数据采集设备及执法记录仪存储的文件进行调阅、传输、标记、备注、审批、编辑、删除等。对标记的重要文件,系统自动上传至中心服务器存储;可设置手动或自动定期清理指定条件文件的功能。 无人值守自动上传:无需手动操作,全部自动完成; 授权设备识别:可自动识别接入设备,非授权设备无法接入; 自动采集功能:当设备接入后,工作站自动检测并采集; 充电功能:采集完成后,自动对执法记录仪的充电; 定期更新:数据采集终端可按照设定,自动定期清理硬盘上无需保留的文件; 断点续传:支持断点续传操作; 数据清空:数据上传完毕后自动清空执法记录仪内数据; 上传进度显示:操作界面能够通过图形界面显示执法记录仪设备内数据上传百分百进度。 本地查询:用户通过权限认证后可以在数据终端进行数据查询及查看; 执法记录仪功能设置:管理系统应具备分级管理和权限认证功能,根据中、大、支队用户级别设定操作权限;中队用户可以调阅、下载、标记、备注本中队数据,大队用户还可审批本大队数据,支队用户还可编辑、删除本支队数据。中队、大队调阅、下载同级单位数据时,须经上一级用户审批,其他警种、单位调阅、下载数据时,须经支队审批。 自动同步设备时间:执法记录仪设备接入数据终端后能自动同步系统时间; 平台架构要求:采用B/S架构(Browser/Server); 操作系统:windows7 64位操作系统,中文界面; 查询:能够根据多媒体文件的各项记录字段条件进行单一或组合查询。查询结果生成HTML网页链接列表,网页点击链接可打开相应的多媒体文件; 文件播放:可以在网页上播放查询到的多媒体文件,包括音视频文件及照片文件。视频文件播放进度可控、窗口可全屏等操作,同时显示相应的文件说明信息; 文件管理:可对图片进行编辑相关信息、对视频某时刻进行相关信息的描述; 文件下发功能:可将服务端文件下发到每台执法记录仪 统计查询功能:可设置多种条件进行统计查询,并能将统计结果生成统计报表,并实现打印; 用户管理功能:可进行多级权限设置,不同用户的权限可按照角色和自由进行管理,主要设置权限为添加删除用户,设置用户权限,设置用户密码,查询范围、下载权限、修改编辑权限、系统设置等。用户仅可进行自己被授权范围内的操作; 定期删除功能:系统可根据自行设定的时间,对无需保存的文件进行定期删除; 兼容性: 管理软件和数据采集设备应支持标准的USB MiniB接口和接入协议,可兼容、采集、写入、管理符合行业标准《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GA/T947-2011)的所有品牌、型号的执法记录仪设备。兼容数据包括摄录文件、图片文件、录音文件、日志文件、叠加字符、设备编号、日期时间、口令、标注信息等。 统计:能对下级单位或具体民警在指定时间内的工作量作统计;对日志记录的开关机、摄录起止、电量低警示、更换电池、非正常中断等时间作筛选、统计;统计结果自动生成报表以HTML网页形式显示并支持导出;可设置自动统计任务功能,如设定某一时间节点统计文件上传情况,并将统计结果发送至指定邮箱。 拓展:应当预留标准化接口,衔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勤务管理系统等其他平台系统,逐步推进声像资料数据与违法处罚、交通事故、勤务安排等其他数据的关联、碰撞、比对、分析,依托系统不断提高数据应用水平。 预留接口:可与后续开发系统提供接口。 数据采集终端系统管理软件功能: (1)执法记录仪应有对应的系统管理软件,系统管理软件应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A.分级管理及授权认证; B.对系统时间、密码设置和分级管理等基本参数进行设置; C.对执法记录仪内记录的文件进行自动上传、删除和查询; D.能根据执法记录仪编号、警员信息、时间进行分类存储和检索。 系统管理软件可具有数据自动导入功能。当执法记录仪通过通信接口与授权上位机(后端采集存储设备)连接时,能够自动将执法记录仪内部的视音频信息、音频信息、照片和日志数据上传。 三、投标要求 1.凡标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均为关键技术条款,任何对标有“※”的关键技术条款的负偏离或未响应,都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技术要求,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投标人须提供由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以证明所投货物参数不低于招标文件※参数的要求。 2、平台管理软件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执法记录仪产品及数据采集终端均需具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4、生产厂商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提供产品整机3C认证 6、须提供本项目产品厂家授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