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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管理
市中院对兴鑫硅冶炼厂破产清算工作进行调研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5日 15:1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6月14日,以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组到我县兴鑫硅冶炼厂就破产清算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2016年10月19日,龙陵县人民法院(2016)云0523民破1号《民事裁定书》,指定成立龙陵县兴鑫硅冶炼厂清算小组,为兴鑫硅冶炼厂破产清算管理人。清算小组成员去年10月份到厂开展工作。目前召开了十一次管理人会议,成立了清算小组办公室、财务组、制定了管理人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机构及人员的工作职责;并组织安排兴鑫硅冶炼厂原财务工作人员清产核资,做清算接管准备等。  

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组一行,到由景升商贸公司承包的冶炼厂熔炼车间,就冶炼厂目前生产情况及在环保技改、综合能耗、原料供应、产品经营销售、能源燃料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与企业负责人和清算小组成员座谈,询问企业的生产状况和当前硅市场价格情况。调研组希望清算管理组人员与承包经营的龙陵县景升商贸公司认真核实相关财务状况,在减少和节约的基础上组织恢复生产,减少现有资产流失,保证设备使用价值,等待时机成熟进行破产。